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好上一级的统一部署,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进我校扶贫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通知》(赣农大办[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院“扶贫日”捐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原则
教职工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捐助,募捐的善款将上交学校财务处“爱心基金”帐户。
二、捐助方式
教职工所捐善款先交给本人所在的教研室或科室负责人,由负责人收集后再交给学院分工会主席陈金珠,再由其交给学校指定捐款账户。学院将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捐款情况。
三、捐助金额
教职工捐款金额不限,原则上以一日工资为标准,多捐不限。
四、捐助时间
学院捐款截至日期为:2014年11月11日(下周二)下午16:00。
理学院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