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前后各项工作的通知
理学通字(2011)12号
院属各班:
2011年暑期将至,为了使暑期前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4日— 8月26日为假期时间,老生8月27日、8月28日两天返校报到,8月29日老生正式上课。开学后不能及时返校的学生需要班主任或学工办说明未返校的原因(学工办电话3828064),各班纪检委员于8月29日之前统计好本班学生返校情况报院学工办备案。
二、留宿安排
1、假期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在校内住宿,因参加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数学建模培训、军乐团集训、大三年级学生考研,可以申请留校住宿。
2、留校住宿的学生按附表的内容填写清楚,注明留宿的时间和原因,并于7月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院学工办汇总,每班指定一名负责人。逾期将不作住宿安排。
3、禁止学生假期在学校周边租房居住。
4、毕业班学生6月25日以后开始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7月1日前全部离校,7月1日后需要留校住宿的,女生住新5栋机动寝室,男生住13栋109房间。
三、完费注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实行“缴费后注册、未缴费不予注册”的学籍管理制度,为保证学生能及时注册,请各班同学务必在8月31日之前将足额的学费(卡内多存11元卡费)存入农大工行办理的卡内,以便进行微机划卡,也可以于9月10日前持卡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收费中心刷卡缴费(建议学生尽量不用现金缴费),缴费后请各班班长凭收据到院教学办统一注册。
已办理了本年度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后凭贷款确认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院教学办申请注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费的同学,请在9月10日前到院学工办办理缓交申请手续;
四、助学贷款
我省2009年开始全面实行生源地贷款,外省市也基本实行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重新或继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假期内到本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贷款相关文件会在近期发放到各班级)。
五、社会实践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将组织一支营队开展支教活动。未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营队的学生要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人须完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实践报告,报告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实践活动登记表》于8月30日前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集、整理交院学工办存档。
六、安全管理
1、增强法制意识,做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公民,不参加、不组织各种非法的社会组织和活动,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离校前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各种有效证件不要丢失,存折密码不外泄,返校时不携带大量现金,寝室钥匙不外借,参加社会活动时要警惕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禁止野外游泳,频繁来往学校的尽量结伴而行,不单独会见背景不明的朋友,正确处理与异性的关系。
附件:理学院学生暑期留宿情况统计表
理学院学工办
2011年6月22日
理学院2011暑期留宿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家庭联系人及电话 | 留宿时间 | 留校原因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16 | | | | | | | |
17 | | | | | | | |
18 | | | | | | | |
填表说明:1、家庭系人和电话栏填父母的姓名及其电话;2、留宿的时间要写明×月×日——×月×日。3、留宿的原因填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数学建模培训、军乐团集训和考研。大一、大二的学生不得以考研或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实验的理由留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