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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4-10-30     阅读次数:397

为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现理论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对象主要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主任、各支部书记及工会主席。

二、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组织和主持学习活动,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三、中心组学习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为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及政策,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四、学习形式主要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等。

五、中心组将根据需要安排集中学习时间和内容,原则上每学期集中学习1-2次,个人自学时间和内容自定。

六、一般情况下,中心组集中学习采取主题发言、通读学习材料、观看电教知识讲座、组织集体讨论等形式。

七、主题发言的内容要求结合学习专题和实际工作,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

八、学院党委将加强干部学习考核,做好中心组学习的考勤和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