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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4-10-30     阅读次数:343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扬和体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课

党课教育每学期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同时,也可以组织党员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